近日,包括我司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12家单位,被江西省版权局评为“江西省版权示范单位”。
作为被评定企业,我司博雅生物一直贯彻执行国家标准《版权管理规范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。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、实施、保持和持续改进,规范知识产权工作。
本次被评为江西省版权示范单位,是对我司博雅生物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认可。接下来,我司博雅生物将继续落实《江西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区(基地)管理办法》,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作用,推动版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,促进科技、文化创新,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,为文化科技强省建设作出贡献。